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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公主岭市2017年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机化)改革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 2017-09-20

 作者:公主岭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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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主岭市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农机化)改革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7]28号)精神和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财发[2017]3号)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农机化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促进全市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精准有效开展农机技术推广服务工作,推动我市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任务和农业结构调整等重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确保中央财政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政策有效落实,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稳步推进,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指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公主岭市位于吉林省中西部,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著名黄金玉米带。全市下辖24个乡镇(街道),404个行政村,耕地总面积473.8万亩,粮食作物面积455万亩,其中玉米431万亩,水稻17.4万亩,蔬菜面积11.4万亩,全市粮食常年总产60亿斤左右。目前全市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1000家以上。2017年种植业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财政分配中央补助资金100万元,主要围绕玉米、大豆、马铃薯、水稻四大主导产业。主推10项农机技术,为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技术指导服务。

二、工作思路

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财发[2017]3号)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种植业、农机化)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立足公主岭市实际,本着扎实推进、均衡发展的原则。依托省、市业务主管部门、涉农高校、科研单位不断提升农机推广员能力素质,联合涉农高校、科研单位、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农机合作组织及涉农企业等共同建立实验示范基地,大力开展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示范推广,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着力打造一支强有力的农机化推广队伍。

三、主要目标

(一)基层农机推广机构健全稳定,全额拨款机构占比100%;编制内基层农技人员数占机构核定编制总数的100%、在岗率不低于95%。

(二)50%以上的编制内农技人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知识更新培训,为90人。其中,异地培训(出县)人数不低于培训人员总数的30%,为27人,业务培训时间超过15天的人数不低于培训人员总数的10%,为9人。

(三)依托基层农机推广机构,建设长期稳定的科技试验示范基地8个,每个基地试验示范3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开展4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基层农机人员通过中国农技推广手机APP平台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的比例超 过70%,达到177人以上。

(四)每个基层农机人员指导服务3个科技示范主体,对每个科技示范主体上门指导服务次数不少于5次,进村入户开展指导服务时间不少于100个工作日。

(五)基层农机推广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超过95%,农机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超过70%。

四、主要任务

围绕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持续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增强队伍能力,创新运行机制,提升服务效能。

(一)完善“一主多元”农机推广体系。

一直以来公主岭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在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公主岭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公主岭市财政局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积极组织和实施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项目,并享有一定的声誉。为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建设,细化职责任务,提高人员待遇,切实发挥其在公益性农机推广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加强对其他推广主体的引导、服务和必要的监管。建立规范高效的运行管理与利益联合机制,引导农机经营主体参与农机推广服务,促进市场化服务组织与公益性推广机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壮大农机推广力量,提高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探讨农机推广员通过提高增值服务获取合理报酬的新机制、加强绩效考评的新举措、强化队伍能力建设的新模式、有效集聚农机推广资源的新途径。

一是联合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吉林农业大学、吉林省农机研究院等农机科研教学单位,通过培训基层农机推广员、建设试验示范基地等形式,开展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

二是鼓励专业合作组织参与农机技术推广项目实施,如保护性耕作全程机械化项目、机械化秸秆覆盖免耕播种项目、机械化深松项目、马铃薯全程机械化项目、秸秆打捆(离田)项目、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等。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在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技术指导、农民培训、农业信息传播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农业机械化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三是积极开展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创新试点,建立农机推广机构与经营性组织整合发展,探索农机推广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获取合理报酬的新机制、加强绩效考评的新举措、强化队伍能力建设的新模式、有效集聚农机推广资源的新途径。

(二)健全市乡(镇)村公益性服务网络

健全完善市、乡(镇)、村三级联动、高效规范运行的公益性农机推广服务网络。建立农技推广首席专家—农技人员(农民技术员)—科技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农技推广服务网络。实现了体系健全,机制灵活,互为依托,服务联动,运转高效。

不断强化全市农机推广机构专业能力建设,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运行管理、职能履行、服务效果等五个方面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

乡镇农机推广站以建设强化农机新技术和新机具推广的公益性、基础性提供技术推广和公共服务。并定期开展学习、培训工作,指导周边农户生产经营。参加省级及以下单位组织的农业科技培训,参与农技人员绩效考核和评比工作,享受项目补助,并按考核成绩获得对应绩效奖金。

(三)建设高素质农机推广队伍

建立基层农机技术人员分类培训机制,一是根据省统一安排选派9名农机技术推广骨干参加国家组织的重点培训。二是组织参加省组织的专题培训或省外交流学习活动,培训基层农机推广骨干27人次以上。三是根据工作需求和农时季节,结合种植业结构调整、率先实现现代化等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培训计划,计划连续5天脱产培训人员达到90人,业务培训达到15天以上人数9人。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培训5次,技术辅导班5次。利用农业科技教育云平台,组织农机推广员自学提升工作能力。四是通过组织现场观摩、基地实训,知识竞赛等活动开展交流,提高推广员整体素质。与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强联合,市农机推广总站选派1-2名推广员与省农机专家组专家对接,参加农机技术的试验推广等实训活动,及时将专家的农情分析、预报预测、技术指导等相关信息传达到农户。

(四)构建农业科技示范服务平台

围绕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要求,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建立长期稳定的以推广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为主要内容的科技示范展示基地6个,使其成为农机推广员开展先进适用技术试验、提供咨询服务、采集农业公共信息等的重要阵地,

1、计划设立3个县级农机科技示范基地,分别是:

(1)双城堡镇双城堡村,双城合作联社与公主岭市农机技术推广总站共同建立大豆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一个,面积5公顷。技术负责人何平。

(2)范家屯镇田油坊村,顺民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公主岭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共同建立马铃薯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一个,面积5公顷。基地实体单位为公主岭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技术负责人黄英。

(3)南崴子街道六家子村,兴牛农机专业合作社与公主岭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共同建立玉米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基地一个,面积6公顷。技术负责人孙晓伟。

2、计划设立5个乡级农机科技示范基地,分别是:

(1)怀德镇平房店村光明农机专业合作社,建立棚膜蔬菜示范基地,面积5公顷。技术负责人邢国芹。

(2)毛城子镇毛城子村利新农机种植专业合作社,建立玉米全程机械化试验示范基地,面积5公顷。技术负责人王超,

(3)大岭镇二道村双赢农机专业合作社,建立玉米全程机械化试验示范基地,面积5公顷。技术负责人关兴利。

(4)秦家屯镇小田埂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水稻全程机械化试验示范基地,面积5公顷。技术负责人是公主岭市农机推广总站姚立民。

(5)陶家屯镇日红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玉米全程机械化试验示范基地,面积5公顷。技术负责人是朱勤东。

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租用期10年,制定试验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规范基地运行管理,签订任务协议,落实试验示范任务,建立档案,加强考核验收。县级基地统一树立“全国农技推广试验示范基地”标牌,详细注明试验示范内容、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等信息。全部试验示范基地年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试验示范不低于3项以上,开展观摩、培训次数不少于4次,并做到有试验方案、试验记载、试验总结。通过示范基地建设,使其成为农技人员开展先进适用技术试验示范、提供咨询服务、采集农业公共信息等的重要阵地。

3、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参与项目农机推广员分布在24个乡镇农机推广站,共144人。每个基层农技人员指导服务3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实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责任制,农技人员制定科技示范主体技术指导方案,明确指导的职责、技术内容和要求。建立工作手册,采集相关信息等。农技人员年内对每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上门指导服务次数不少于5次,在一线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时间平均不少于100个工作日。

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文化程度较高、种养能力较强、乐于助人的农户(种养大户、农业企业、新型职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通过分户指导、交流观摩等措施,指导其应用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其学习接受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全市围绕玉米、大豆、马铃薯、蔬菜等主导产业,遴选培育市级3个、乡级5个农业机械化示范主体。建立农导档案(科技示范主体手册),完善科技示范主体辐射带动制。充分发挥科技示范主体的辐射带动作用,主动传播科学技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下,规范基地运行管理,签订任务协议书,落实试验示范任务,建立档案,加强考核验收。基地统一树立“全国农技推广试验示范基地”标牌,详细注明试验示范内容、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等信息。基地遴选标准是:文化程度较高、机械化作业能力较强、乐于助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作为农机科技示范主体,通过分户指导、交流观摩等措施,指导其应用推广先进实用农机新技术,提高其学习接受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利用中国农技推广手机APP平台,实现对专家、农技人员等进行规范化管理,实现任务安排网络化、推广服务信息化、绩效考核电子化,为农机技术推广服务插上信息化的翅膀。

(五)建立农科教产学研农技推广联盟

紧紧围绕公主岭市农业主导产业需求,广泛集聚农业科技资源,构建基层农机推广机构、科研教学单位、市场化服务组织、农业乡土人才等广泛参与、分工协作、充满活力的农科教产学研农技推广联盟,重点与吉林农科院,吉林农业大学、吉林省农机研究院合作开展农技推广服务。推动农机先进实用技术集成熟化,解决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难题,提升基层农机推广员业务能力,提出产业发展对策建议。

(六)加快农业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

围绕粮经饲统筹、农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根据农业部发布的年度农业机械化主推技术、本地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要求,遴选确定一批符合绿色增产、资源节约、生态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的年度主推农机化先进技术,形成技术操作规范,落实到试验基地、农机推广员和示范主体,促进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快速进村、入户、到田。及时发布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等农业公共信息,制定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实施条件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极其重视农机推广工作,市级设立公主岭市农机推广总站,全市24 个乡镇都设立了乡级农机推广站,市乡两级农机推广人员都是财政全额拨款。机构健全稳定,农机推广员在编在岗;并且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能够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完成农机推广工作任务。

六、资金使用范围

项目资金分配原则:按照乡镇数量、农机推广员数、耕地面积及农户数等因素分配。公主岭市农机行业与种植行业分立,经农机、农业和财政部门协调,分配农机行业补助资金100万元。我们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印发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要求,制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依法、严格规范资金管理。                                                                                                                                                                                                                                                                                                                                                                                                                                                            

1、农机技术推广服务补助40万元,占资金总量40%。其中用于基层农机推广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的补助(交通、通讯、误餐补助;含聘请农民技术员的补助)25万元,占资金总量25%;聘请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对推广员培训补助5万元,占资金总量5%;完成农机技术推广重大任务的绩效奖励5万元,占资金总量的5%;技术资料印刷、工作手册、制度建设、制作农机推广标识牌及工作考评等费用支出5万元,占资金总量的5%。

2、农业科技示范补助30万元,占经费总量的30%。其中用于试验示范基地标牌制作、购买农药、化肥、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20万元,占资金总量的20%;开展示范展示、交流活动等6.0万元,占资金总量的6%;农业科教信息平台建设、管理、利用中国农技推广手机APP平台开展技术问答和服务等4.0万元,占资金总量的4%。

3、农机推广员能力建设补助30万元,占经费总量的30%。主要用于基层农机推广员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所需的费用(包括县域内和县域外培训)18.0万元,占资金总量的18%;利用信息平台学习等所需的费用3.0万元,占资金总量的3%;培训科技示范主体所需的费用等9.0万元,占资金总量的9%。

七、实施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财发[2017]3号)等部署要求,着眼于新常态下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需要,以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中心任务,以提高农机推广服务供给质量效率为主攻方向,通过完善农机推广体系、健全公益性服务网络、提高人员业务能力、构建示范服务平台、建立农机推广服务联盟、加强农业主推技术推介等措施,全面强化农技推广公益性职能履行,全面激发基层技术人员服务活力,全面提升农业技术服务供给,不断增强科技对农业产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加快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增绿。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项目建设实施工作的领导,公主岭市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张明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农业的副市长冯翘担任,成员为农机局局长辛敏生、财政局局长吴涛。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监督管理办公室,对全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宣传上报。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局,主任由局长辛敏生兼任、副主任由副局长骆庆春、市农机技术推广总站站长徐振华兼任,成员有市农机技术推广总站副站长王超、副站长黄英、科长关兴利、朱勤东、邢国芹、何平、姚立民、孙晓伟、张井思、李建敏及24个乡镇(街道)农机推广站站长。主要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和项目组织实施、协调;组织农机推广员培训;资料整理、政策宣传、信息发布等工作。同时成立由不同专业特长人员组成的专家组。把项目建设与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深松整地等工作紧密结合,发挥基层农机推广体系的支撑作用,全面推进农机新技术进村入户。同时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切实做到政策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条件到位、制度到位,最终达到任务目标。

(二)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1、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安排部署(8月15日前完成)

结合当地主导产业和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安排部署,落实专家组成员和农机推广人员的工作职责。

2、落实农机推广员包村联户职责(9月15日前完成)

落实每名农机推广员服务区域或产业,遴选登记科技示范经营主体,项目实施单位与技术指导员签订聘用合同,技术指导员与科技示范主体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建立技术指导员和科技示范主体档案,并通过网络监管系统上报相关信息。

3、开展试验示范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7月—12月)

开展对技术人员的集中培训;技术指导员按照职责分工和农时季节,深入田间地头,对示范主体进行培训与技术指导;充分利用试验示范基地,组织技术人员和农民参观交流;充分利用农技推广手机APP平台,开展技术问答,农技咨询等服务,为农民提供快速便捷的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并及时宣传、报送工作信息。

4、考核验收和工作总结(11月—12月)

根据《吉林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开展绩效考核和评价。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推广工作典型和好的工作模式和方法,形成总结报告,分别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公主岭市政府。

(三)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文件、会议、公示、公告等形式向农机推广人员、农村基层组织和广大农民宣传基层农机推广体系建设和职能作用的发挥,宣传农机科技知识及成果推广。指定专门的信息管理员,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先进典型,并通过媒体和网络进行宣传报道。利用专项报道、制作专题片等方式,加强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完善和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八、监管措施

(一)加强考核评价

市项目管理办公室对乡镇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考核评价。制定相应的考核评价标准,对乡镇推广单位和农机推广员进行考核评价。明确每个乡镇推广站和每名农机推广员的工作内容、服务对象,量化工作指标和任务要求,实行工作任务公开制。全面推行工作日志公示和考勤制度,把每个农机推广员的下乡记录和技术服务情况张贴公示,强化群众监督。通过任务公开、技术服务情况公开和主管部门、乡村干部、农民群众三方评价等方式,全面考评乡镇站管理和农机推广员的工作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与农机推广员聘用、绩效奖励挂钩,杜绝补助资金平均发放、违规补助,充分调动每个农机推广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加强资金管理

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科技示范、农技人员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补助,市财政局和农机局要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通过建立相关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方向,细化支出范围,明确补助资金严禁用于发放工资和办公经费补助,确保专款专用。

市农机推广总站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坚决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使用标准执行,不挤占、挪用。支出项目一要符合项目实施规定,二要有合法的票据、凭证及审批程序。对农机推广员的补贴要按照工作执行情况和绩效,根据评定结果发放,不搞平均主义。支出凭证中要有本人签字,还要有考核评定记录。同时,技术指导员的工作记录由市农机局保存备查。科技示范补助经费中生产资料、试验设备等物资的采购要通过正规渠道,保证质量,有合法票据,支出过程中,要有领取人签字。农机推广员培训经费支出除了有合法票据和财务管理程序外,市农机局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保证培训课时和培训质量。同时,要有相应的教学计划,学员签到单等档案资料备查。

(三)加强监督检查

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省里根据工作进度和阶段性任务的完成等相关情况,以各种形式深入乡村进行督导。市农机局和市农机推广总站定期抽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和农机推广员职责履行情况,做好工作记录和档案管理。年底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总结经验和不足,为下一年度工作开展奠定基础,加速推进农业技术推广的发展。

               公主岭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2017年8月15日

附件:

1、2017年公主岭市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2017年公主岭市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专家组人员名单

县农机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县农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县人民政府

意见

 

 

县人民政府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财政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

2017年公主岭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农机化)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张 明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    市长

副组长:冯 翘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

成 员:辛敏生 公主岭市农机局      局长

吴  涛 公主岭市财政局      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辛敏生 公主岭市农机局局长

副主任:骆庆春 公主岭市农机局副局长

徐振华 公主岭市农机技术推广总站站长 高级工程师

成 员:王 超 公主岭市农机技术推广总站副站长 高级工程师

  关兴利 公主岭市农机技术推广总站科长  高级工程师

朱勤东 公主岭市农机技术推广总站科长  工程师

邢国芹 公主岭市农机技术推广总站科长  正高级农艺师

何  平 公主岭市农机技术推广总站科长  高级工程师

姚立民 公主岭市农机技术推广总站科长  高级工程师

       孙晓伟 公主岭市农机技术推广总站科长  工程师

 张井思  公主岭市农机技术推广总站       工程师

李建敏  公主岭市农机技术推广总站       工程师

附件2:

2017年公主岭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工作(农机化)专家组人员名单 

省级专家组:10人

王立春 吉林省农科院       研究员

刘武仁 吉林省农科院       研究员

贾洪雷  吉林大学农机院      研究员

成  洪  吉林省农机管理中心  推广研究员

郑铁志  吉林省农机管理中心  推广研究员

刘玉梅  吉林省农机管理中心  推广研究员

邹世丽  吉林省农机管理中心  推广研究员

卢 红 吉林省农业总站     推广研究员

马  明  吉林省农机管理中心  推广研究员

张锦川  吉林省农机管理中心  推广研究员

市级专家组:11人

徐振华  公主岭市农机技术推广总站   高级工程师

骆庆春  公主岭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高级工程师

王  超  公主岭市农机技术推广总站   高级工程师

关兴利  公主岭市农机技术推广总站   高级工程师

邢国芹  公主岭市农机技术推广总站   正高级农艺师

何  平  公主岭市农机技术推广总站   高级工程师

姚立民  公主岭市农机技术推广总站   高级工程师

黄  英  公主岭市农机技术推广总站   高级工程师

吕衍玲  公主岭市农机技术推广总站   高级农艺师

吴秀华  公主岭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高级农经师

    韩春艳  公主岭市农机技术推广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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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办:公主岭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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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434-6234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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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36100
传 真:0434-6214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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